隧道照明和一般道路照明是有明顯的特殊性和重要性,對隧道的交通安全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。因此在設計隧道照明時,要考慮到人的明適應和暗適應因素,重視過度空間和過度照明的設計。
1.隧道照明設計原則
(1)隧道照明滿足隧道正常交通運營和事故情況下消防的要求,設置一般照明和應急照明
照明水平不低于《公路踡道通風照明設計規范》的規定。
(2)照明設備和控制方式便于運營管理
(3)隧道照明方式采用光帯式,在隧道入、出口段設置天然光過渡和人工光過渡混合過渡區
2.隧道照明標準
包括:基本照明、入口段照明、過渡段照明、出口段照明、應照明、洞外引道照明及接近段減光照明。
(1)各照明區段的長度根據《公路隧道通風照明設計規范》第4.照明中的各規定計算得出
(2)各區段路面亮度值根據《公路隧道通風照明設計規范》第4.照明中的各規定計算得出。
包括:洞外引道照明亮度值、入口段亮度值、過渡段1亮度值、過渡段2亮度值、過渡段3亮度值、出口段嘉度值、中間段亮度值、應急照明亮度值等。亮度總均勻度:0.4,縱向亮度均勻度:0.6-0.7,平均亮度與平均照度換算系數為22X/cd.m2(瀝青混凝土路面)。
所以在做隧道照明設計的時候,應當要注意以上原則及標準。